2017年09月的内容

四川同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红原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、西部牦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文书首部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(2018)川0107民初9962号 原告:四川同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。住所地:成都市武侯区永丰乡皮革加工贸易区武侯大道219号。 法定代表人:孔敏智。 委托诉讼代理人:谭永祥,系北京炜衡(成都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 被告:红原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。住所地:红原县邛溪镇瑞庆西路37号。 法定代表人:谢剑。 被告: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