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统上线之后,发现一家合作3年多的广告公司正在「刷量」——最近一单合作刷了4个多月的时间,预估涉及金额超过6000万元。
原因是他们获悉一家游戏公司吸引多家广告公司垫款跑量,最后以后者涉嫌「刷量」为理由拒付费用。
传闻垫款额度高达2亿。
「刷量」指通过作弊的形式给游戏带来虚假点击、下载、安装或激活的行为,以骗取广告推广费用。
早几年主要集中在南方,南方游戏公司对成本控制的能力更加优越。
近三年来,游戏市场用户红利耗尽、产品竞争加剧,买量几乎变成了所有游戏
(发行)
公司必备能力。
(合作项目包含游戏App和其他类型的App)
显示,最常见的是广告公司刷量骗取广告费;
也有游戏公司以刷量为理由骗取广告费——以巨额合作诱导广告公司垫付广告费,完成投放后就会发现刷量行为,拒绝支付费用。
但是某广告代理商CEO指向,某媒体小巨头本身存在30%至90%的假量,让市场根本无法避免假量存在。
计费方式是每CPA单价2元,且约定次周留存率高于20%以上才能按照100%计算。
三步科技提供的新增用户数据至少有80%存在恶意刷量的情况。
其中一项证据是其他渠道用户均能统计到App使用的结束时间,但是三步渠道83.57%的用户无法统计到结束时间。
法院采信了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对「刷量」的判定
。结果是网易原本应支付三步科技165万
(2015年10月-12月)
的推广费用,实际上只需要支付2.8万。
(包括设备类型、用户ID、IMEI、MAC、开始时间、结束时间、网络类型、IP、运营商、渠道、日期)
,并将数据交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协助调查。
(IMEI码是手机的唯一识别码,相当于手机的身份证号。IMEI一般有15位数字,前面8位是TAC——用于标记手机品牌和型号的编码。提取App注册用户手机的TAC,并匹配是否和实际手机机型相符可一定程度反应数据的真实性。)
。
有98.26%的数据存在刷量嫌疑。
(其中10月3177条、11月10716条、12月472条,该数据最后被法院判为结算依据。)
,TAC存在但与型号不符的记录为7万条,TAC不存在的记录为74万条,TAC空白的记录为306条。
按照每CPA 2元的价格计算,也就是支付费用从165万元变成了2.8万元。
但法院没有采信。
打电话询问注册过App的用户,由他们的反馈作为依据。
当庭拨打508个电话号码,仅有3个电话的接听者回答自己注册过甲方App,这成为了指明有米科技刷量的有力证据。
(空号、沉默号、风险号)
。检测时间在是双方结算半年之后,因数据未必能够反应当时的真实情况而不予与采用。
将采集买量所获用户的手机机型和分辨率,并和手机品牌官方的分辨率进行比对。如果分辨率不同则可证明用户异常。
手机注册App时需要手机短信验证码,如果同一个用户的手机号一天在多个不同型号的手机注册,也可视为异常用户,通过拨打回访的方式进一步检测用户的真实性。
网易检测出某合作公司带来的用户中有98.26%的用户TAC不存在或与手机型号不符,由此辨别该公司是恶意刷量。
北京某游戏公司表示其回收的用户数据中,有一个IP点击次数超过7000次。
但是存在大型公司或大量访客使用同一个IP地址的可能性,故不能证明刷量。
(简称:A公司)
正在刷量——最近一单合作刷了4个多月的时间。
比如,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没有指使刷量公司;
刷量公司除了刷量也进行了真实推广;
委托刷量公司操作的是子公司,自己并不知情;
刷量被查出就有违约责任,冒如此大的风险进行诈骗不合常理……
来自刷量公司的8位证人,除了各种层面验证了A公司的指使行为外,甚至表示公司除了刷量推广外,没有其他的推广方式。
调查结果是,真正有涉黄前科的是该主管——曾因传播涉黄信息被判3年有期徒刑。
A公司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。
实际上游戏公司拟定好合同做好事前事中预防的话,可以避免很多问题。
」
2.明确有效流量的认定标准、增加次留等作为考核标准、不合格数据可进行扣除;
3.选择第三方数据监测平台作为认定流量的标准、造假数据可进行扣除;
4.履约过程中定期核查数据、合理期间及时提出异议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及时固定服务器数据或证据;
5.约定数据造假的处罚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结算、单方解除合同、巨额违约金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,方便事后维权。